深圳商标维权品牌打假维权
商标维权与品牌保护:深圳打假维权专家
现有机制下打击假冒伪劣及侵权行为的资源有限,很难全覆盖,导致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上流通。深圳名探私人私家服务侦探调查公司,利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方法,在客户与公司签订合作委托协议后,主要通过线上和线下两大途径进行知识产权取证。线上主要指现代互联网,线下则是指互联网以外的任何渠道,每个案件几乎都需要综合运用这两种途径。
我们的打假维权服务内容包括:
1. 接受客户委托,调查客户或客户合作伙伴所属产品被侵权、假冒的情况,并查清制假窝点。
2. 接受客户委托,配合有关部门对假冒产品进行封杀,避免侵权继续发生。
3. 接受客户委托,对假冒产品的生产、销售情况进行取证,协助政府执法部门为企业打假。
我们的取证步骤:
1. 首先确定侵权行为的类型,如生产、销售或意图销售等。
2. 该侵权行为可用哪些证据证明,如生产的模具、销售的发票、广告的媒介等。
3. 将形成证据链的证据逐一固定,如通过公证等手段。
4. 收集书证。
5. 收集物证。
6. 收集损失证据,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、财务审计报告等。
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14种商品为伪劣商品,分别是:
1. 失效、变质的;
2. 危及人身健康的;
3.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;
4. 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;
5. 掺杂使假、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;
6. 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、销售的;
7. 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;
8. 未标明商品名称、生产者和产地的;
9. 即时使用而未标失效时间的;
10.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、有效时期的;
11.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、等级、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、含量而未标明的;
12. 属处理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注明处理品字样的;
13. 剧毒、易燃等危险品而没有标明的;
14. 未注明商品的有关知识和使用说明的。
我们的工作方法:
在线上,通过商家的营销渠道探索、收集和整理各种所需信息;线下,利用强大的社会资源和人脉,综合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和策略,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服务。